安徽合肥"灵璧县人民医院新院区物业、安保、洗涤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标包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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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人民医院新院区物业、安保、洗涤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标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LBQT*******
二、项目名称:灵璧县人民医院新院区物业、安保、洗涤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标包
三、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宿******
中标人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经济开发区境内彭祖路东侧北侧中山路西侧五星玻璃厂东侧
中标金额:*.**元/床/日(总金额约:*******.**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灵璧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洗涤服务服务范围:病区被褥用品洗涤和租赁。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标准要求,对所有污染织物进行洗涤与消毒。服务时间:三年。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五、评审专家名单:杨濂(组长)、洪军、董文、刘振、徐文丽、胡正宽、张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执行,代理费*.****万元(含评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号,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名称:灵璧县人民医院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钟灵大道与虞姬大道交叉口
联系方式:张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号
联系方式:任雪松、王坦***********、***********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雪松、王坦
电 话:***********、***********
十、附件
*.招标文件
*.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人情况办理流程公开累计提交时间:*天*小时**分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提交备案提交人:安******办理意见:请审核提交时间:****-**-** **:**:**提交用时:*天*小时**分服务平台审核办理意见:同意办理时间:****-**-** **:**:**办理用时:*天*小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