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关于张家港市绿博苑生态农林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的林草(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注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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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张家港******、张******取得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后,无正当理由满六个月未开展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停止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满一年,根据《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我局决定对张家港******、张******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详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木种子经营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办法》规定,我局决定对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张家港市金港镇黑白绚丽电子商务经营部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详见附件)。即日起,被注销的林草(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和其编号停止使用。特此公告。附件:注销林草(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附件:注销林草(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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