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海城市接文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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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海城市接文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辽宁中泽****** 撰写人: 何莹莹 (海城市接文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海城市接文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 项目名称:海城市接文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一、技术指标需求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年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要点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号)以及《关于下发市级、县级、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数据汇交及质检要求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函〔****〕***号)等文件精神,开展海城市接文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一)、规划期限和范围 规划期限为****年至****年,近期目标年为****年,规划目标年为****年,展望至****年。规划范围为海城市接文镇行政区划内全部国土空间。 (二)、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内容和编制要点 (*)现状分析与规划基础 分析接文镇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现状、发展趋势及存在的问题,摸清接文镇国土空间本底条件,明确上位规划对本镇区的规划编制要求。 (*)规划定位与目标 结合上位国土空间规划成果,确定接文镇的功能定位与发展方向。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接文镇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国土开发保护目标和规划指标要求。 (*)国土空间格局与结构 协调统筹生态、农业、城镇三类空间。落实并细化上位规划提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和三条控制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明确用地布局。 (*)自然资源保护利用 加强山水林田湖草保护利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治理,分类梳理各类生态要素,提出结构优化、布局调整的重点方向。 (*)镇村统筹发展 合力构建镇村体系,提出乡镇产业发展方向,合理规划特色产业用地布局。 (*)乡镇政府驻地规划 合理安排镇区用地布局,优化道路交通、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布局、公共绿地与开敞空间及综合防灾布局等内容。 (*)支撑保障体系 结合相关标准要求,配置、提升乡镇(街)域内的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市政设施、公共安全设施水平,提升镇域整体设施保障水平和居民的生活品质。 (*)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 落实上位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安排,明确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任务和重点区域等。 (*)规划管控与实施保障 包括制定分期实施与行动计划,提出近期实施的目标和重点任务等;构建规划实施传导机制;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三)、成果形式 根据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制定的《辽宁省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数据汇交要求(试行)》要求,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件及电子成果数据。 (四)、验收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标准。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成果文件份数 规划文本*套;彩色图纸*套;电子文档(U盘)*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具体时间节点要求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的时间要求执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号海城市政府综合办公楼二楼东侧)(开一评一)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或“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标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加密的备份文件(备份文件名:“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备份文件”),发送至“******”邮箱,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 出现前款(*)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评审过程中因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标无法正常进行的,经平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 (*)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储存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分钟内),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如因供应商原因不能及时解密投标报价,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无报名环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会议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自行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海城市接文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 海城市接文镇接文村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中泽******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响堂管理区荒岭社区滨河西路***号办公楼***室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 开户行: ******鞍山海城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中泽****** 账号: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莹莹 电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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