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辽宁双台河口国际重要湿地2022年中央财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赵圈河站芦苇湿地渠系清淤清扩及鹤类繁育保护站芦苇湿地渠系清淤请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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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开始辽宁双台河口国际重要湿地****年中央财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赵圈河站芦苇湿地渠系清淤清扩及鹤类繁育保护站芦苇湿地渠系清淤请扩)【信息发布时间:****/*/**】【我要打印】【关闭】公示内容 项目编号: GC********************* 项目名称: 辽宁双台河口国际重要湿地****年中央财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赵圈河站芦苇湿地渠系清淤清扩及鹤类繁育保护站芦苇湿地渠系清淤请扩) 公示开始时间: ****-**-** 公示截止时间: ****-**-**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 盘锦市) 本项目评标工作于****-**-**在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区东华路**号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如下: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 ****** ****** 项目负责人 于富胜 姜墨竹 金爽 注册资格 辽************ 辽************ 辽**************** 证书编号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投标报价(元或%) *******.* *******.** *******.** 工程工期 ** ** **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评审得分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 标 人: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服务中心 地址: 联 系 人: 谷铮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联 系 人: 李娇娇 联系电话: *********** 正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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