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2023-2026年度公务用车加油服务项目(CD2023-0071)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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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年度公务用车加油服务项目(CD****-****)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D****-****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年度公务用车加油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合同包*(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年度公务用车加油服务项目):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州市天河区广和路***号 折扣:***.**%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年度公务用车加油服务项目):服务类(************)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 加油服务 广州市中石化系统加油站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生效之日起*年 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廖 红、刘志骞、罗卫湘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委托成交供应商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其报价中须包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方可下载打印电子《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可选用以下两种方式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现场支付:成交供应商携现金前往市政府采购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交款,交款后前往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汇款支付:成交供应商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汇款)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如下所示)后,到账后凭转账(汇款)凭证前往市政府采购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或使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凭证上传确认系统进行支付确认。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账号:********************(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在项目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开具,并向成交供应商的经办人手机号推送。成交供应商可凭上述经办人手机号在发票通网站“***.******.***”的Plus用户登录下载电子发票用于报账。使用汇款支付过程中,请在摘要或用途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服务费,例如:CZ****-****交易服务费。当交易服务费到账的银行回单中单位名称、应缴交易服务费金额、成交项目编号三项信息匹配都一致时,系统会自动进行支付确认。)*.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以采购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详见《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代理采购类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http://***.******.***/jtgg/******.jhtml)(注:本项目为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采购额为预算金额。)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年度公务用车加油服务项目 *.** 中标(成交)供应商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合同包*(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年度公务用车加油服务项目):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最终报价(总价-元)/(优惠率-%)/(折扣率-%)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通过 通过 ***.**% * **.支付主体按上述方式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并经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确认收费后,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方式: (*)采购人: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中标(成交)通知书。 (*)中标(成交)供应商: 已******(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信用档案登记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中标(成交)通知书; 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信用档案登记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凭转账(汇款)凭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后,前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号四楼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评审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联系方式:黄碧妃,(***)******** *.如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联系方式:(***)********(质疑受理) *.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本项目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项目编号CZ****-****),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投标(响应),最终因供应商投标(响应)数量不满足最低有效家数要求,项目作采购失败处理。后经采购人组织专家对采购文件及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可行性进行论证,经专家确认采购文件不存在不合理条款且采购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认为本项目符合《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市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依据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关于关于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年度公务用车加油服务项目的函的复函》,本项目经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研究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 地址:港前大道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诗琪 电话:********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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