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拉关于拟享受2023年下半年支持粘胶纤维就地转化奖励资金(第二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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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一师阿拉尔市****年下半年稳经济促增长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师市党办发〔****〕**号)政策,****年*月*至*月**日,我局牵头组织申报,经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初审,师市工信局复核,现将****年下半年第二批粘胶纤维就地转化奖励资金情况公示如下:初步核定,**********年下半年第二批无纺布销售数量***.*****吨,按照每生产并销售*吨无纺布给予***元的标准,拟奖励资金**.****万元,公示期****年*月**日—*月**日,共计公示*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均可向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书面材料,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超出期限不予受理。监督电话:****-*******地址:阿拉尔市青松路北***号第二办公区四楼 第一师阿拉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