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兴安县财政局关于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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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为适应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需要, 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桂财采【****】**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桂财采〔****〕*号文件要求,解释说明并转发给各单位,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从****年*月*日起,兴安县政府采购同一品目年度内货物、服务类项目**万元以下,工程类项目**万元以下不用再登录政采云平台上申报备案。*、各预算单位做好****年政府采购财务内控制度,严格控制年度内同一品目的货物、服务类项目**万元以下和工程类项目**万元以下限额标准。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或货物、服务类项目**万元以上***万元以下和工程类项目**万元以上***万元以下招标数额划整、拆分或其他方式规避招标采购。*、政府集中采购内目录品目不包含在此规定范围内,依然需要在政采云平台中登记备案。各预算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年印发)》《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年版)》以及《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目录品目对照表》,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号)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桂财采〔****〕*号)???????????????????????????????????????????????????????????兴安县财政局????????????????????????????****年*月**日?桂财采〔****〕* 号(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pdf**-桂财采〔****〕**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pdf兴财采【****】*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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