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曾世云、罗润麒、施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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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世云因保管不善,将合林证字第******号林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声明人:曾德安****年**月**日 *、罗润麒因保管不善,将合国用(****)第******号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声明人:罗润麒****年**月**日 *、施光辉因保管不善,将*****、*****、合国用(****)第******号、合国用(****)第******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声明人:施光辉****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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