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平和县烈士陵园改造提升项目(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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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ointContent平和县烈士陵园改造提升项目(一期)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工程名称:平和县烈士陵园改造提升项目(一期)
招 标 人:平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漳州******
联系人:周工联系方式:****-*******
工程建设地点:平和县小溪镇联星村葫芦山烈士陵园
工程建设规模:平和县烈士陵园改造提升项目(一期)主要内容为土方工程、道路工程、挡土墙、大门、公厕、绿化种植、门卫室等。预算审核价为*******.**元(含暂列金额*****元)。
项目交易地点: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值=*%)
开标时间:****年*月**日*:**
中标候选人:福******
中标价:人民币壹佰肆拾捌万伍仟捌佰捌拾贰元贰角肆分,含暂列金柒万伍仟元(小写:¥*******.**元,含暂列金*****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龚淑珍证书编号:闽****************
评标专家姓名:胡绍勇(组长)、廖荣林、郭高忠、陈金星、许海玲
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无。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监督部门:平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cn)、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https://***.******.***.cn )上予以公示。招标人:平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招标代理机构:漳州******
****年*月**日Epoint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