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桐乡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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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图片执法人员来到农贸市场开展回访检查。“您好,请出示一下灯具的检测报告。”近日,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梧桐城北市场监督管理所的执法人员,来到农贸市场开展回访检查。此次“回头看”,查的是“生鲜灯”。****年**月*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也就是说,照明灯可以,“变色生鲜灯”禁用。如今,规定实施已满*个月,记者走进桐乡市城北菜场和新地里果蔬直销超市,可以看到,鲜肉类和熟食类商铺顶部的灯光已变成自然色,柜台里的肉去掉“美颜”后,露出了本来的颜色。“一般显色指数Ra为**,特殊显色指数R*大于*,相关色温****k,是符合规定的。”执法人员在查看报告后说,最简单的判别方式,是肉眼辨别灯光是否变色,而专业方式是根据《流通领域肉类交易区灯光照明合理技术值规范》检查灯具是否合规,即流通领域肉类交易区采用显色指数Ra≥**,且特殊显色指数R*≥*的灯具。对于《办法》的施行,不少摊主都表示支持。“大家都说现在这个普通照明灯比以前好多了,在这里看肉是什么颜色,拿回家还是一样的颜色。”肉摊摊主朱爱明说,换了灯后对生意没有产生影响,反而让顾客更相信肉的品质了。消费者也普遍反映,换灯后肉新鲜与否一目了然,以后无需把肉拿出柜台仔细辨别了。“在****年**月我们就已经向片区相关经营单位发放了《禁止使用变色“生鲜灯”提醒告知书》,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政策宣贯。《办法》实施后,我们对整改情况开展了回访和抽查。”梧桐城北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夏晨晖说,若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将依据《办法》规定,给予责令改正、警告,拒不改正的,处****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还原本色,品质为王。市民朋友若发现存在违规使用“生鲜灯”情况,可拨打*****热线提供相关信息,或是在全国*****平台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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