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光谷校区基站所用场地招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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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采购人: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项目名称: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光谷校区基站所用场地招租项目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光谷校区基站所用场地招租项目标的仅限于建设通讯基站使用,以及房屋陈放基站有关仪器及设备等内容,其目的是为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全校师生提供通讯相关服务。具体采购标的物及其规划用途等信息详见下表: 序号 建筑物名称 规划用途 经度 纬度 拟出租场地/房屋面积(m*) 备注 * 综合楼#基站 通讯基站 ***.****** **.****** *.** 楼顶场地 * *号教学楼#基站 通讯基站 ***.****** **.****** **.** 楼顶房屋 * *号教学楼#基站 通讯基站 ***.****** **.****** **.** 楼顶房屋 * *号教学楼#基站 通讯基站 ***.****** **.****** **.** 楼顶场地 * *号公寓#基站 通讯基站 ***.****** **.****** **.** 楼顶场地 * *号公寓#基站 通讯基站 ***.****** **.****** **.** 楼顶场地 * *号公寓#基站 通讯基站 ***.****** **.****** **.** 楼顶场地 * **号公寓#基站 通讯基站 ***.****** **.****** **.** 楼顶房屋 * **号公寓#基站 通讯基站 ***.****** **.****** **.** 楼顶房屋 ** **号公寓#基站 通讯基站 ***.****** **.****** **.** 楼顶场地 ** **号公寓#基站 通讯基站 ***.****** **.****** **.** 楼顶房屋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通[****]***号)的指示,自 ****年*月*日起,三家基础电信企业原则上不再自建铁塔等基站配套设******要增强承建能力,合理平衡、有效满足三家基础电信******承建上述设施时,应统筹各方需求,优先改造利用存量资源,能够共享的原则上不再新建。按照三******已达成一致的建设分工界面,铁塔公司负责:铁塔、机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包括铁塔(含增高架、桅杆、楼顶抱杆),机房(含一体化机柜),配套设备(交/直流配电箱、组合开关电源、蓄电池、空调、防雷地网、动环监控(为基础电信企业提供监控接口)、照明、消防等。************是负责武汉市通讯基站的建设、维护、运营唯一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法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告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邀请了专家评审组对项目采购方式进行了论证,专家评审组一致建议采购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二、拟定供应商信息名称:************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绿柳路**号*栋*-**层(*)办公号三、公示期限****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可以在本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号 联系方式:胡老师 *.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联系方式:刘才华、刘凯、宋浠、李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