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关于对高新区市级传承人2023年度传承活动评估建议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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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激励、促进和规范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推动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发展,根据《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潍坊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高新区宣传部在潍坊市文化和旅游局指导下,围绕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义务履行和传承补助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形成我区市级传承人****年度传承活动评估建议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年*月**日-****年*月**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市级传承人****年度传承活动评估建议结果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通过亲自送达或邮寄方式向高新区宣传部提出。异议书须写明事实理由、异议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事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匿名或在公示期外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地址:潍坊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室(健康东街与潍安路交叉口西北角),邮编******。联系人:王玉立 联系电话:*******附件:高新区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年度传承活动开展情况评估建议结果汇总表潍坊高新区宣传部 ****年*月**日 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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