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宁陕县县城停车场(楼)建设项目-文化大厦西侧停车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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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县城停车场(楼)建设项目-文化大厦西侧停车场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陕县县城停车场(楼)建设项目-文化大厦西侧停车场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应在安康市汉滨区环城南路御景华府三栋**楼获取磋商文件,并于****-**-****:**:**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CM-****** 项目名称:宁陕县县城停车场(楼)建设项目-文化大厦西侧停车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宁陕县县城停车场(楼)建设项目-文化大厦西侧停车场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 品目号 品目 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 (元) *-* 其他市政工程施工 宁陕县县城停车场(楼)建设项目-文化大厦西侧停车场项目 *(项)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宁陕县县城停车场(楼)建设项目-文化大厦西侧停车场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宁陕县县城停车场(楼)建设项目-文化大厦西侧停车场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承诺书;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现场通过网站对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出具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环城南路御景华府三栋**楼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元 注:投标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加盖鲜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套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备案并获取磋商文件(将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或可自带U盘拷贝电子版磋商文件,未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并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磋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月星******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城关镇关二村幸福商业中心 联系人:马工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月星******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环城南路御景华府三栋**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晨 电话:*********** 陕西月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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