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株洲市中心医院心腔内超声、手术床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澄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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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中心医院心腔内超声、手术床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湖南文件编号投标资格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有效期
**天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控制价(最高限价)
*万元 人民币评标办法
详见招标文件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开标方式资格审查方式答疑澄清时间是否延期延期后开标时间延期后开标地点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株洲市中心医院心腔内超声、手术床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年**月**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中心医院心腔内超声、手术床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年**月**日 **:** 延期开标时间:****年**月**日 **:**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 *、更正前: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第二节 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包*:手术床技术参数: “**.★配套头架,材料:全碳纤维”。 更正后: “**.★配套头架,材料:射线可透过性材料”。 *、更正前: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第三节商务要求--二、其他要求中: *、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需提供厂商或国内代理针对本项目授权书。 更正后: *、包*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需提供厂商或国内代理针对本项目授权书(仅核心产品手术床提供即可)。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刘俪璐 电话:****-******** *、采购人 名称:株洲市中心医院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南路***号 联系人:吕萍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号庐山恋铭逸酒店**楼****室 联系人:刘俪璐、刘素香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