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厦门市同安区关于2023年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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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福建省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若干措施》(闽中小企业办〔****〕*号)和《厦门市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若干措施》(厦工信企业〔****〕**号)的相关规定,我区及时组织梳理全区区直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各镇(街)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情况。经梳理,截止公示日,我区区直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各镇(街)不存在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况,特此说明。厦门市同安区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