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锦州市自然资源局加快推动城镇开发边界调整优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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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锦州市自然资源局认真落实辽宁省委、锦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就加快推动城镇开发边界调整优化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是城镇空间治理的有效方法和手段,对促进城市发展、提高城镇化质量、提升国土空间治理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三区三线”划定后,锦州市有的重大项目建设时序和范围发生变化。按照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要求,计划对城镇开发边界进行局部优化调整,目前,调整方案正在征求意见阶段。为迅速落实锦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打好“攻克锦州”攻坚战,自然资源系统提前谋划,抢抓机遇,为锦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好要素保障。 按照征求意见稿初步内容,锦州市自然资源局给锦州各县(市)区及市直相关部门下发了《加快推动城镇开发边界调整优化工作的通知》,提出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和《关于征求〈辽宁省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加快推进城镇开发边界调整优化工作,以保证省级以上重点项目落地实施。 《通知》强调,在“不突破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基础上,按照“急用为先”“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对不符合“三区三线”管控规则,选址不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重点项目进行梳理,认真筛选调入调出图斑,并准备好举证材料,确保项目能顺利落地实施。 《通知》要求,锦州各县(市)区要争取将需调整的项目纳入省级以上重点项目。锦州市发改、旅游、工信、住建等相关部门梳理好部门重点项目,及时与项目所辖县(市)区进行无缝对接,并将项目纳入所在县(市)区城镇开发边界调整优化方案,以便将各部门掌握的近几年重点项目及时纳入全市调整优化后的城镇开发边界。 下一步,锦州市自然资源局将锦州各县(市)区政府上报的城镇开发边界调整优化方案及数据成果进行汇总梳理,在保障省级以上重点项目和高质量发展项目用地的基础上,将全市城镇开发边界调整优化方案报锦州市委、市政府同意后,按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 (锦州市自然资源局 袁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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