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和平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和平区城管委2024年度餐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BJZB-2024-GC-1103)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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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和平区城管委****年度餐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BJZB-****-GC-****)更正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JZB-****-GC-****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和平区城管委****年度餐饮服务项目首次公告日期:****-**-**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更正内容:供应商资格要求 (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 料: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或****年度财务报告; B.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个月内至少*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前*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响应,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响应,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更正日期:****-**-**三、其他补充事宜四、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 **点**分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地址:天津市和平区万全道**号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层****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塵电话:***-********六、附件原公告链接: 天津市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和平区城管委****年度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BJZB-****-GC-****)竞争性磋商公告**********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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