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2023年清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用物资采购与播撒(03包、04包)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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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年清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用物资采购与播撒(**包、**包)更正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辽宁****** 撰写人: 李俊生 (****年清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用物资采购与播撒(**包、**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清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用物资采购与播撒(**包、**包)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首页项目编号JH**-******-*****更正为JH**-******-*****,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需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同时提供一份与电子文件一致的备份U盘(密封递交)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开标现场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或远程解密,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供应商于递交文件截止时自行解密,解密时限为**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成功递交线上电子投标文件或开标现场无法成功解密线上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清原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清原县清原镇清河路*号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蒲西街道西环街***-*网点*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俊生 电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