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关于对我市拟开设的3家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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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实施方案(修订版)的通知》(洪府发〔****〕*号)规定,经企业自愿申报,区发改委初审,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市平价办”)复审,市平价办会议研究同意,拟开设*家农副产品平价商店。
为促进我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健康持续发展,提高开办质量,现将拟开设的*家平价商店(具体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有异议,请于****年*月**日前来信来电向市平价办(南昌市发改委价格管理科)反映。
联系电话:****-********附件:图片附件拟开设的*家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