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自贡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自财采〔202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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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移动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丰路*号A区*栋二层**号被投诉人*:******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西苑街**号被投诉人*: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地址:自流井区尚义灏一支路**号
四、基本情况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要求采购标的PDA的管理工具具备原厂自主知识产权,知识产权(著作权)是否为原厂自主与本项目的质量与售后服务无关,知识产权(著作权)******的授权,以上要求具有排他性和指定性,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同时要求提供生产厂家的知识产权证书也违反了川府发〔****〕**号文件的规定。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自贡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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