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开摇号选取深圳湾实验室光明科学城园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房屋征收测绘、评估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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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深圳湾实验室光明科学城园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房屋征收测绘、评估工作,新湖街道办事处于****年*月*日公布了《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关于深圳湾实验室光明科学城园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房屋征收测绘、评估机构预选库名录的公告》,测绘、评估机构预选库名录详见附件*、*。因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无法通过协商方式选定房屋征收评估和测绘机构,现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号)、《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深府令第***号)的相关规定,我街道拟在公布的名录中采取摇号方式确定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和测绘机构。摇号过程与结果由公证机关现场公证。具体摇号安排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年*月**日下午**:**-**:**,签到、查验资料;下午**:**,开始摇号。 二、摇号地点:新湖街道办事处五号楼一楼会堂。 三、参与摇号人员: (一)名录中的评估机构和测绘机构指派人员(每个单位仅限*人); (二)公证机构的公证人员; (三)被征收人或其指派人员(每个单位不超过*人); (四)相关工作人员。 四、联系方式:联系人:沈工,联系电话****-********。 五、注意事项: (一)摇号人员需提交资料如下(一式二份):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他人参与的,需另行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受托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 (二)名录中的评估机构和测绘机构超时未签到或未按要求提交资料的视为放弃本次参选资格。 特此公告。 附件: *.深圳湾实验室光明科学城园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房屋征收测绘机构预选库名录 *.深圳湾实验室光明科学城园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预选库名录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