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系统更新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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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业监督部门、社会招标代理机构:
我中心计划于本周三晚更新主体互评功能,功能描述如下:
一、行业监督评价
行业监督部门在评标情况获取后中标结果发布前需对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价。评价方式需先登录监督系统(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监督登录模块)-监督监察模块-主体评价(监督)评价模块。行业监督部门对所有评委均需评价,如有无法评价评委,可在列表页处取消“是否评价”勾选,保存后则无需对此评委进行评价,完成后点击“保存打分”,全部评价完毕后点击下一步提交,评价流程结束。最终提交前所有评价内容均可进行修改。二、交易中心评价
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在评标情况获取后中标结果发布前需对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价。评价方式需先登录中心系统(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心人员登录模块)-工程建设-定标-主体评价(中心),评价操作同监督操作一致。
三、建设单位评价
建设单位在评标情况获取后中标结果发布前需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评价。评价方式需先登录中心系统(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人登录模块)-业务管理-定标-主体评价(甲方),评价操作同监督操作一致。
请各评价主体注意,请按时完成评价操作,否则将影响招标代理机构发布中标结果公示,从而影响招投标进度。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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