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市海事中心船员计算机终端考场设备采购第二次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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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海事中心船员计算机终端考场设备采购第二次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市海事中心船员计算机终端考场设备采购第二次成交结果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CS-CG-XJ-*******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海事中心船员计算机终端考场设备采购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本项目因原成交供应商“宣******”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位候选人“宣******”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原成交信息更正为:
供应商名称:宣******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区富春花苑B栋*号
成交金额:******.**元
评审报价:******.**元
*、原主要标的信息更正为:序号货物名称品牌
(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套)单价
(元)备注*▲船员考试人脸识别系统软件定制船员考试人脸识别系统软件*******、原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更正为: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
金额:****元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发展中心、宣******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澄江街道西头湾海事大楼、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栋*楼,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宣城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发展中心
地 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澄江街道西头湾海事大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宣******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栋*楼
邮箱:******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主任、谷工
电 话:****-*******、****-*******
六、附件
*、采购文件
*、主要标的信息宣城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发展中心
宣******
****年*月**日
采购文件.pdf
主要标的信息.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