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自贡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自财采〔202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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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移动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洞子口路***号*栋*层***号被投诉人*: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地址:自流井区尚义灏一支路**号被投诉人*:******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西苑街**号
四、基本情况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要求采购标的PDA的管理工具提供原厂软著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但文件中并未说明鲜章是指供应商鲜章还是制造商鲜章,存在采购需求描述不清晰、不完整、有重大歧义,违反了采购文件编制的相关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自贡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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