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广州市番禺区第三人民医院外包护工服务采购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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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第三人民医院外包护工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广州市番禺区第三人民医院外包护工服务采购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因原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关规定,经采购人确认,重新开展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项目预算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按照以下标准计取:***万元以下的部分,按照*.*%计取;***-***万元的部分,按照*.*%计取;***-****万元的部分,按照*.**%计取;****-****万元的部分,按照*.**%计取。,更正为:/。 原公告的合同包*(广州市番禺区第三人民医院外包护工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因原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关规定,经采购人确认,重新开展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广州市番禺区第三人民医院外包护工服务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更正为:*.******(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广州市番禺区第三人民医院外包护工服务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番禺区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湾街西环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光明南路***号*号楼***单元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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