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经区分局关于拟对威海海马科创纤维有限公司海马科创高性能化纤长丝智能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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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 月**日我分局对******海马科创高性能化纤长丝智能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拟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威海市经区行政审批大厅)通讯地址:威海市经区行政审批大厅齐鲁大道**号邮编:******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海马科创高性能化纤长丝智能化改造项目威海市经区青岛南路***号******威海******为扩大市场,******决定利用现有车间进行扩建,建设海马科创高性能化纤长丝智能化改造项目。扩建项目利用现有车间空余位置建设,不新增建筑面积及占地面积,主要工艺与现有项目一致,为喂料、挤出、纺丝、上油、牵伸、卷绕等,建成后年可新增功能性化学纤维长丝产能*****t。运营期:*、废气熔融、拉丝、上油、一次拉伸、二次拉伸、膨化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分别经*#、*# “二级水喷淋+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P*、P*排放。P*、P*排气筒的VOC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表*其他行业第II时段标准要求。无组织VOCs排放浓度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表*标准要求,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附录A.*排放限值要求。*、废水生活污水、喷淋废水、制备软水产生的浓水及冷却循环排水经海马地毯园区污水站处理后可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表*B等级标准,经市政管网排******经区污水厂集中处理。*、噪声针对项目噪声设备,在合理布局的基础上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到垃圾场进行无害化处理;边角料外售废品回收单位;废纺丝油桶由供货厂家回收做原用途;静电除油及其他工序产生的废纺丝油属于危险废物,定期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