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清单化”管理证明事项全面推动减证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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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依法申请办理行政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时,经常需要提供各类证明材料。证明多、手续繁,是困扰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近日,县司法局组织各部门依据《淄博市证明事项实施清单》,按照“谁设定、谁清理”的原则,开展证明事项专项清理工作。**个执法部门共梳理认领证明事项***项,证明类别包括登记备案证明、法人资格证明、个人资质证明、所有权证明等,切实做到没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对于保留的证明事项,逐项列明证明事项名称、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及编码、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等,实现“清单化”管理证明事项。从制度层面最大限度为企业和群众减负担、增便利,不断推动“减证便民”落到实处,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促进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