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关于设置城区春联、年画临时经营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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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为满足广大市民节日需求,营造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氛围,同时维护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特设立****年春联、年画、花灯等传统节日用品临时经营点,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申请时间:****年*月**日至*月**日经营时间:****年*月**日至*月*日申请方式及临时经营点地址:到各街道城管执法中队申请。序号路段(地址)起止点(具体位置)联系方式*腾辉国际城西南角小广场*********** (邢塘街道)*大齐庄路口前进路与姜尚大道交叉口西南角*沈郢路迎宾大道--幸福路*********** (田桥街道)*解放路西侧皖新小区东门向南*解放路南段金城路--霞光大道(西侧)*金城路新农贸市场二期北门*中泉首府建设路与教育路交叉口西北角***********(城南街道)*四化路北侧与解放路交叉口向西*幸福路幸福路与交通路交叉口东北角**四化路东段四化路公园北侧***********(城东街道)**四化路东段光明路--港口路(北侧)**顺河街光明路--顺河街小学东(北侧)***********(城关街道)**如意巷解放路--西堤路有关要求:*.上述临时经营点不得经营烟花爆竹、大盘香、孔明灯、冥纸冥币,不得经营瓜果蔬菜、肉类、水产以及其他农副产品和百货,违反规定由公安、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依法处理。*.申请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人只能申请一个摊位,所有摊位在城管执法人员指定区域内有序摆放,每个摊位长度不得超过三米;摊主要自觉维护好摊点周边卫生,不得乱倒垃圾、污水,不得乱贴乱画,不得搭建各类帐篷,不得损坏树木、线杆等公用设施,不得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除临时经营点以外,严禁占用城市道路以及公园、游园等公共场地经营春联、年画等,违者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根据城市管理需要,临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有权对临时经营点进行调整或提前取缔。临泉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