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八公山区新庄孜街道办事处关于限期主张权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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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八公山区人民政府决定,新庄孜街道办事处受委托于****年*月*日对小珠厂地块上的房屋启动征收。截至目前,有部分房屋产权人下落不明房屋权属不明确;有部分房屋产权关系发生纠纷,依据《新庄孜街道小珠厂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第十六条第二、第八款,请上述房屋相关权利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内,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到新庄孜街道办事处主张权利。 逾期未主张权利或产权纠纷未解决的,依据《新庄孜街道小珠厂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第十六条之规定,本单位将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对相关房屋进行拆除。 联系地址:八公山区新庄孜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蒋旭东 乔子豪 联系电话:*******八公山区新庄孜街道办事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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