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平和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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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平和县人民政府批准,平和县自然资源局决定拍卖出让*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地块名称地块编号坐落地块面积(m*)用途主要规划指标要求出让年限拍卖起叫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交付土地条件备注国强乡商住储备地块一平****P**号国强乡高坑村****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米商服**年;住宅**年*****“净地”该项目用地底层建设约***平方米的通透性大卖场,产权不可分割销售。崎岭合溪商住地块平****P**号崎岭乡合溪村****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米商服**年;住宅**年*****“净地”住建局在该项目用地往霞寨镇方向以****元/平方米价格购买一楼店面***平方米、二楼以****元/平方米价格购买***平方米,作为安置崎岭供销社。剩余一楼建成通透性大卖场,产权不可分割销售。本次出让宗地不设置出让底价。二、竞买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凡属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整改未到位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被列为失信行为人或在本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三、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不休),到平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提出书面申请。四、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到平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办理报名手续,确认其竞买资格。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地点在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时间为*.国强乡商住储备地块一:****年*月**日**时**分。*.崎岭合溪商住地块:****年*月**日**时**分。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七、本公告作为中标者办理土地登记时的审核结果公告依据,其土地坐落、面积、四至以实际调查结果为准。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持有效权属证明到我局土地登记窗口(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提出。期满若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予以确权发证。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出让地块的出让成交价款为土地出让金,耕地占用税、契税、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税费由受让人缴交。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平和县小溪镇团结南路**号联 系 人:刘先生林女士联系电话:****-*******竞买人可选择以下四个银行账户中任意一个交纳竞买保证金:(一)开户单位:平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开 户 行:建设银行平和县支行账 号:********************(二)开户单位:平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开 户 行:平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 号:**********************(三)开户单位:平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开 户 行:中国银行平和支行账 号:************(四)开户单位:平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开 户 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账 号:***********************平和县自然资源局****年*月*日附件: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