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开阳县南门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勘察招标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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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阳县南门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勘察招标”澄清通知 致各投标人:由我公司代理的“开阳县南门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项目勘察招标”项目编号:E****************;现对招标文件作出以上澄清:*、原招标文件中:第七章-评标标准—二、详细评审标准—商务部分评审—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现场勘察技术人员,提供具体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每提供一个得*分;本项最高得*分。现修改为:*、现场勘察技术人员:提供勘察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每提供一个得*分,本项最高得*分。*、原招标文件格式中未附“环境保护诚信投标承诺函”,现已增加(详见附件内容)。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澄清。 ****** ****年**月**日 附件:环境保护诚信投标承诺函致: (招标人名称):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的通知》(国发[****]**号)、《国 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 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 见》(国发 [****]** 号)、《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铁 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 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号)、省人民政 府《 关于印发贵州省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 和失信联合 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方案设计的通知》(黔府发 [****]** 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深化改革运用大 数据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筑 府发[****]**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关于诚信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承诺严格按照《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和《加强贵阳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意见 》( 筑建通[****]**号)的有关规定和现行法规制度执行。如我方中标后,未能履行诚信投标承诺或者未能按照《 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和《加强贵阳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意见》(筑建通[****]**号) 的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使用列入淘汰名单的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在现场管理、文明施工、渣 土堆放、清运、生活垃圾处理、废水排 放,违规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在水源保护、林地、湿地、耕 地、绿地、扬尘、噪 声等各方面出现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时,我方除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罚的同时,自愿承诺暂 停参与贵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承接工程)活动,取得整改合格通知书后自行恢复投标(承接工程)活动。 单位盖章: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文件预览:更正公告.pdf答疑说明文件.pdf答疑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