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驻阜某部餐饮和物业社会化保障项目质疑回复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受安徽省驻阜某部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驻阜某部餐饮和物业社会化保障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驻阜某部餐饮和物业社会化保障项目项目编号:JYCG****-***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娟娟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安徽省驻阜某部采购单位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岳红亮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娟娟 ************代理机构地址: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西湖大道(原一道河中路)***号丽丰一品C*写字楼**层一、采购项目内容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答疑内容:*、疑问:招标文件第**页“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中“详细审查 ”中关于业绩的要求前后矛盾。 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自****年*月*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供应商具有以下业绩的第*项,要求投标供应商具有连续正在经营的食堂满*年的得*分,每增加*年加*分,本小项满分**分。如此项想得满分需提供****年*月*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连续正在经营的食堂满*年的业绩,而****年*月*日至今才四年多,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连续正在经营的食堂满*年的业绩不符合实际情况,建议修改。答:此项是指供应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至今的时间,连续正在经营的食堂满*年的得*分,每增加*年加*分,本小项满分**分。二、开标时间:****年**月**日 **:**三、其它补充事宜/四、预算金额: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