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演出化妆服务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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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拟委托一家具有资质的供应商提供演出化妆服务,现将谈判采购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递交采购文件。一、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相关服务。二、服务内容及要求详细数量及要求见附件服务期限为*日,暂定于****年*月**日上午至院方进行彩排,****年*月**日进行演出。本项目将进行电话二次报价,请各供应商保持电话畅通,如电话无人接听,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三、费用结算待全部服务完成后,供应商开具相应全额正式发票交予院方,院方在收到发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对公转账的形式支付全部款项。四、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料(每页加盖公章)*、报价书(放在文件首页)*、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年*月**日-****年*月**日上午**:**-**:**,下午**:**-**:**(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五、文件递交地点将纸质调研材料装订密封后递交至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号省人民医院*号楼二层后勤处办公室。六、联系人:廖先生 ****-******** 七、本公告同时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院内、院外网上发布。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化妆要求及数量****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