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阳江市公安局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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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GZTP**N*** 二、项目名称:阳江市公安局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号之三***-***(部位:自编*J、*K、*L)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 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 质谱仪 超快速三重四极杆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岛津 LCMS-**** *.**(项)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卫国、许楚欣、费奕安、梁一康、冯能云(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中标人应缴纳的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和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的“货物类”标准计算,以本项目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经计算得出中标服务费低于****元的按****元定额收取;根据财库〔****〕***号《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五条中“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由采购人负责支付本项目评审专家劳务报酬、异地专家(如有)往返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的规定;本项目评审专家劳务报酬、异地专家(如有)往返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先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垫付,后由中标人在支付代理服务费时一并支付。采购代理机构收款人、开户行及帐号如下:收款人:******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东城支行帐号:*******************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 *.****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 通过 通过 **.** *.** **.** **.** * * ****** 通过 通过 **.** *.** **.** **.** * * ****** 通过 通过 **.** *.** **.** **.**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阳江市公安局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三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二路东怡花园*幢**号(阳江市行政服务中心西侧仙踪路路口直入约**米)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王工 电话:****-******* ****** ****年**月**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报价明细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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