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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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HA****-DLJC-C****-B**(招标文件编号:HA****-DLJC-C****-B**)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许昌市魏都区龙翔路长江国际西区*-**号包组或产品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费率(%):**.*******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 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为许昌市税务局机关食堂提供食材配送服务,为提高食材配送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所需食材的安全和卫生达标。选取一家管理完善、食材配送优质且有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提供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在合同服务期限内,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计划和要求,负责完成食材采购和配送供应工作。所供食材应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合格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食材配送包括但不限于蔬果类、肉禽类、水产品、粮油副食调料干货类等的食物及原料食材。采购人以《食材采购计划清单》书面将需要采购的食材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根据该计划单所列明的食材品名、数量、质量及包装要求组织筹措供应,按时按质按量将食材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个月。如服务期限期满后采购金额未达到合同总额,合同自动终止;或采购金额达到合同总额后服务期未满,合同亦自动终止。 合格,所供食材应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姚傑宝(推荐组长)、魏荔莉、郭国平(采购人授权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 (发改办价格[****]***号)有关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评审时间:****年*月**日成交供应商评审综合得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许昌市税务局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建安大道****号         联系方式:郭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             联系方式:倪涛****-********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 倪涛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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