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第一批施工标(施工A1标、施工A2标、施工C1标、施工D1标、施工D2标)施工A1、施工C1标施工招标文件修改及澄清通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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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第一批施工标(施工A*标、施工A*标、施工C*标、施工D*标、施工D*标)施工A*、施工C*标
施工招标文件修改及澄清通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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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第一批施工标(施工A*标、施工A*标、施工C*标、施工D*标、施工D*标)施工A*、施工C*标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作如下修改及澄清:
一、关于招标文件修改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施工A*标的计划工期修改为“计划工期**个月,约****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年*月**日,计划完工日期为****年*月**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施工C*标的计划工期修改为“计划工期**个月,约****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年*月**日,计划完工日期为****年*月**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施工A*标的柴油不作为甲招乙供材料,删除本标段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目、第***.******.***.*目中关于柴油的相应内容。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款中第*点,修改为“工程量清单中标记“※”的清单项为关键单价,投标综合单价不能高于招标人公布该项清单的上限控制单价,也不得低于上限控制单价**%,否则投标无效。”
*.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项中“重大变化(指施工过程中出现涌水、溶洞、断裂带的不良地质情况……”,修改为“重大变化(指施工过程中出现溶洞、断裂带的不良地质情况……”。
*.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项中“相关费用已包含于合同价中”,修改为“相关费用已包含于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项中“甲招乙供材料及工程设备……目前暂时不能确定……”,修改为“甲招乙供材料及工程设备……目前暂时不能确定,原则上控制价为甲招乙供材料的上限价……”。
*.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目补充:“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约定合同价的*.**%,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合同价格的*%。”
**.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项中“并将隐蔽工程的影像资料、数据材料和工程量资料上传项目建设管理系统”,修改为“并将经总监、业主现场代表审核并签认后每日隐蔽工程发生的影像资料、数据材料和工程量资料上传项目建设管理系统”。
**.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目修改为“费率标准按水总〔****〕***号配套的编规约定的费率中值计算”。
**.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项中“当期市场材料单价相对于基期市场材料单价变动超过*%时,对超过*%部分进行价差调整;当期市场材料单价相对于基期市场材料单价变动未超过±*%时,不予调整”,修改为“当期市场材料单价相对于基期市场材料单价变动超过±*%时,对超过±*%部分进行价差调整;当期市场材料单价相对于基期市场材料单价变动未超过±*%时,不予调整”。
**.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款补充以下内容:“采用综合单价合同方式时,工程量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确认的与实际相符的竣工图结算。如发现竣工图与实际不符,按不利于施工单位的原则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以审计部门审计意见为准;无需审计部门审计且符合财政投资评审范围的项目,按财政评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以财政评审意见为准。a.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递交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和报告,双方按照本工程合同约定的价格形式及价款调整办法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如承包人逾期递交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和报告,每延误一天,按签约合同价的万分之二计算逾期违约金,违约金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违约金上限:签约合同价扣除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百分之二。b.承包人所编制的工程竣工资料经发包人审核后,送到财政部门之日起,承包人所遗漏的与工程造价有关的签证不再作为结算审核依据,按自动放弃处理。c.如承包人报送的工程结算总价过高,造成该结算审减率超过*%以上的,则超出*%以上部分的审核费由承包人承担,费用由发包人从承包人工程结算款中扣除。计算公式如下:审减率=(送审造价-审定造价)/送审造价×***%;当审减率大于*%时,承包人应承担的审核费=(净审减额-送审额×*%)×*.*%”。d.承包人必须提供完整、真实的隐蔽工程原始施工、验收记录。如发现施工单位提供的隐蔽工程资料与实际不符时,按不利于施工单位原则结算。”
**.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款补充以下内容:“本项目符合《自治区本级财政投资评审实施办法》(桂财办[****]**号)规定的评审范围,需报财政部门审定。”
**.补充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内容,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生成的答疑澄清文件。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已经分别上传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提示: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符合广西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的数据接口要求。
**.补充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内容,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生成的答疑澄清文件。
**.根据本次修改内容,已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生成答疑澄清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依据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因电子招标文件版本编辑限制无法修改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
二、关于招标文件澄清
*.问:①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不能开具投标保函的,是否可以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上级银行出具投标保函,并出具说明。②如投标人采用纸质保函,是否可以在不改变投标文件格式中“(一)投标保函”实质性内容的情况下,保函内容是否可以注明投标有效期的具体起止时间和“无论受益人是否退回正本,该保函到期后其项下的保证责任立即自动解除”。③投标文件格式中“(一)投标保函”的落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否修改成“负责人”。
答:①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②可以。③可以。
*.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款提及开标会上投标人必须提供的材料,本项目为网上开标,是否还需要到现场;如采用保函,保函原件如何处理。
答:由于电子标招标文件版本编辑限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款的内容无法修改,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保证金纸质银行保函原件无需提交。
*.问:联合体投标时,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安全管理员及其他管理人员是否由联合体任意方提供均可。
答:联合体任意方提供均可。
*.问: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是否仅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还是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成员方可自行综合考虑,联合体成员方未提供的,不视为不符合评标办法形式评审标准的要求。
*.问:招标文件要求的参保缴费凭证,能否提供******的参保缴费凭证。
答:分公司的参保缴费凭证满足要求。
*.问:若拟用人员职称证书单位与现工作单位不一致,该职称证书是否予以认可。
答:认可。
*.问:在投标文件格式中“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填写的工程名称是填写“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的项目名称吗,是否可以简写。
答:投标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工程名称按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工程名称,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PCCP管与JPCCP管均为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道,其管道主体结构(管芯、钢筒、承插口)形式均一致。请招标人明示JPCCP管与PCCP管是否为同类型业绩。
答: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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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环北部******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号
邮编:******
联系人:牛工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号绿地中央广场C*栋****室
邮编:******
联系人:陆世栋、谭霞
电话:****-*******
传真:****-*******
E-mail:******
网址:https://***.******.***/
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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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环北部******(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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