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拟协议出让丰2022-39-2号地块的事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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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号)、《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规范(试行)》(闽国土资综〔****〕***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供泉******北峰学园—中学二期用地的批复》(泉政地〔****〕*号)等有关规定,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丰****-**-*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一、基本情况(一)土地位置:丰泽区北峰街道,黄龙北大道西侧、丰美路东侧、霞美街南侧。(二)土地面积:*****.*平方米(合**.**亩)。(三)土地用途:中小学用地。(四)出让年限:**年。(五)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容积率*.*以下*.*以上,建筑密度**%以下**%以上,绿地率**%以上,建筑高度**米以下。(六)拟协议出让对象:泉******。(七)拟协议出让金额:****.**万元。二、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三、意见反馈方式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办理协议出让手续。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