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伊春关于听证会参加人意见及社会意见征集采纳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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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辖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促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市政府安排部署,市发改委于****年*月下旬启动了市辖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工作。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要求,市发改委于****年*月**日组织召开了伊春市辖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听证会,并在市政府网站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对征集到的十二个方面意见建议市发改委高度重视,综合考虑听证会参加人意见、社会意见以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经报市政府同意,采纳了“起步基准价调整为*.*公里*元,超起步里程每公里加收*.**元”“不收或少收等时费”等六个方面;部分采纳“起步基准价调整为*公里或*.*公里*元,超起步里程每公里加收*.**元至*.**元”等两个方面;不予采纳“超起步里程每公里租价由*.**元调整到*.**元-*.**元”等四个方面。
特此公告。
 
 
伊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