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伊春寒假温馨提示——伊春市教育局致广大学生家长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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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朋友: 时值寒假来临,喜迎龙年之际,为切实减轻孩子校外培训负担,共同营造校外培训清朗环境,伊春市教育局现向家长们作出如下温馨提示。 一、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孩子的学业成长,关键是让孩子专注课堂学习,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自主学习的能力,过重的校外培训负担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真诚希望家长朋友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和成才观,理性规划孩子未来发展,不盲目攀比、跟风,自觉抵制幼小衔接班、小升初衔接班等超标、超前的违规培训活动,让孩子过一个充实、快乐的寒假,还孩子一个快乐的假期。 二、自觉抵制学科类违规培训。教育部于****年**月**日起施行《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有偿开展学科类培训的;利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有偿组织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培训的;以咨询、文化传播、素质拓展、竞赛、思维训练、家政服务、家庭教育指导、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夏令营、托管等名义有偿开展学科类培训的均为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同时一些组织者为逃避检查,采取锁门、监控摄像头、封闭通道等手段,导致场所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建议您认真考虑,为孩子安全负责,远离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 三、理性参加非学科类培训。寒假期间,您的孩子可以参加文化艺术、体育、科技等非学科类培训活动。建议您理性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家长在孩子参加非学科类机构培训时一次性缴纳费用不能超过*个月(或**课时)且不超过****元;务必通过银行托管账户缴纳培训费,并积极索取与机构名称相一致的收费凭证,切实维护好、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四、拒绝参加在职教师组织的补课班。一经发现在职教师违规办班补课,将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严查重处。请您要敢于拒绝在职教师强迫、诱导或暗示孩子参加补课的行为。如您发现有在职教师违规办班补课,可直接举报,相关部门将认真进行调查处理。 五、积极参与监督举报。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营造良好培训环境,事关孩子的健康成长,需要广大家长朋友们的积极支持配合。如发现校外违规培训行为,请及时向校外培训机构的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同时欢迎您对违规学科类培训进行监督举报,可拨打举报电话:守护孩子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目标和责任。再次提醒广大家长朋友们,要树立科学育人观念,理性看待校外培训,时刻强化安全意识,切实维护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伊春市教育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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