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永泰县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文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之嵩口古镇旅游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二期) 结果公告(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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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HSXM[CS]******* 二、项目名称:永泰县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文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之嵩口古镇旅游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二期)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永泰县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文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之嵩口古镇旅游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二期)): 废标理由:福******二次报价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按无效响应处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低于*家,终止磋商活动。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永泰县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文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之嵩口古镇旅游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二期)):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黄学仁 评审专家: 李乾振 、 钟学群 、 林宏 、 黄章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永泰县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文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之嵩口古镇旅游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二期):*万元 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磋商情况及说明,包括响应无效报价人名单及原因: *、磋商小组对各报价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情况:各报价人的资格性审查均合格。 (*)符合性审查情况:福******的二次报价不符合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一点第*.*条“有关电子报价的规定:本项目二次报价为线上报价,供应商的二次报价应等于最高限价(发包价)。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二次报价的,或二次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定的,均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属于无效报价,并按无效响应处理。”规定,经磋商小组评议,福******的二次报价属于无效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本项目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有效报价人不足三家,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终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泰县嵩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嵩口镇道南村***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号永同昌大厦**层**、**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丹萍、林鹭、陆燕云 电话:****-********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