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广东聚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除湿助剂35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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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除湿助剂***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后公告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内容)审批时间审批结果审批******年产除湿助剂***吨建设******肇庆市高要区蛟塘镇新塘村新塘产业集聚基地西江工业园C区C*厂房项目租用现有闲置厂房,总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主要从事除湿助剂的生产,建成后年生产除湿助剂***吨。***.******.***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肇环高建〔****〕*号公告期限: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届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肇庆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高要分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