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广元市公安局长江大保护巡防设备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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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html;charset=utf-*"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江大保护巡防设备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合同包*:更正事项:采购结果更正原因:本项目原成交供应商(南******)自愿放弃成交资格,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之规定,在本项目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的前提下,确定下一候选人(四******)为成交供应商。更正内容:原公告的合同包*中标供应商(第*候选人):南******,更正为:四******。原公告的合同包*中标金额(第*候选人):***,***.**元,更正为:***,***.**元其他内容不变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财政采购监督联系电话:****-*******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广元市公安局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建设路***号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地址:广元利州区苴国路广旺花苑*栋*单元***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经办电话:****-*****************年**月**日 相关附件: 放弃中标声明函.pdf 长江大保护巡防设备-文件集.zip 包*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评审报告.pdf 公安局更正公告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