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位于苏州市高新区火炬路52号38、39幢厂房(含附属房屋)公开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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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名称位于苏州市高新区火炬路**号**、**幢厂房(含附属房屋)公开转让项目编号SCJG********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苏州高新区狮山商务创新区管理办公室批准时间:****年**月**日内部决策情况****年*月**日,苏******股东决定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位于苏州市高新区火炬路**号**、**幢厂房(含附属房屋)。挂牌日期挂牌起始日期:****年**月**日 挂牌终止日期:****年**月**日转让方名称苏******标的物概况本次公开转让的资产(不动产)为苏州高新区火炬路**号**、**幢厂房(含附属房屋),约建成于****年,不动产权证编号为苏(****)苏州市不动产权第*******号,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幢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幢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另有附属房屋(无证建筑)约***.**平方米一并转让,分别为门卫室,约**.**平方米,配电室,约***.**平方米。 标的资产无抵押、无担保,现在出租状态,承租人******,租赁期限至****年*月**日,承租方不放弃优先购买权资产评估情况评估机构江苏天地恒安房****** 评估报告书编号天地恒安[****]资评字第****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苏州高新区狮山商务创新区管理办公室 评估基准日****年**月**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特别事项说明*、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规定时间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联系人:管钧,联系电话:***********,查看时间为工作日上午*:**-**:**,下午**:**-**:**(需提前*天预约)。 *、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等手续。 *、转让标的资产变更登记涉及的双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 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与受让方按照国家房地产交易相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转让标的资产是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转让方不承担相关瑕疵修缮义务(如有)。公告中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 *、转让标的资产面积以不动产登记证记载为准,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方受让方双方解除合同,并在双方支付交易组织各方相关费用后全额无息退还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 *、涉及房地产过户事宜,受让方需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以确认是否具备购买资格,因受让方不具备购买资格参与转让的,造成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所有经济、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本次公开转让标的资产为整体转让,不分割转让。 *、其他特别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转让参考价格人民币****.**万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意向受让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竞买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情形; *、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须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保证金****.**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年*月**日**:**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资产转让款一部分。备查文件*、苏******股东决定 *、狮山商务创新区党政联席会议纪要(苏狮商委纪〔****〕**号) *、《苏******拟资产转让涉及的苏州高新区火炬路 ** 号不动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地恒安[****] 资评字第 **** 号)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标的基本情况说明 *、不动产权证 *、拟与受让方签订的《转让合同》模板 *、《租赁合同》 *、公开招标的评分办法和评分标准 **、转让方承诺函 **、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说明*、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后,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招标单位:苏******,联系人:张女士,联系方式:****-********。 *、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合同》,并在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价款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本项目不接受贷款。后续流程按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办理。 *、意向受让方应于****年*月**日**:**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平泷路***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五楼,受理时间:上午*:**-**:**,下午**:**-**:**,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本标的房产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近期(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申明函》等。 *、本次公告仅为本次标的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人在作出申请受让决定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以及《资产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材料,并在本标的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联系方式联系人肖女士、周女士、杨先生 联系电话****-********、********、******** *****************B-*SCJ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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