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湖南信航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正极材料制造建设项目一期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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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新能源正极材料制造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项目******新能源正极材料制造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地点湖南省郴州市永兴经开区湘阴渡片区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项目占地面积为**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生产厂房、循环利用车间)、辅助工程(办公楼、设备用房)、储运工程(仓库区、罐区)、公用工程(供水、给水、排水等)、环保工程(尾气处理、污水处理、初期雨水池、固废暂存间等)等。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锂电池组前处理—破碎及热解—碳酸锂生产—碱洗—酸性浸出—净化—树脂除杂及精密过滤—沉锂—碳化及热解—碳酸锂干燥—碳酸锂气碎、除磁、筛分、包装。项目建成后年产电池级碳酸锂*万吨。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热解烟气采用燃烧法+骤冷+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法+三级碱液喷淋除氟后通过*根**m烟囱分别排放(*套);分选粉尘通过脉冲袋式除尘器除尘后经*根**m排气筒分别外排(*套);浸出酸雾经碱液喷淋处理标后通过**m排气筒外排(*套)。处理后的工业窑炉烟气中颗粒物、SO*、NOx、氟化物执行《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表*中二级标准,其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参照执行《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环发〔****〕*号)中传输通道城市排放限值(颗粒物≤**mg/m*、二氧化硫≤***mg/m*、氮氧化物≤***mg/m*),碳酸锂生产硫酸雾、氟化物废气及产品干燥粉尘,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确保达到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附录A中表A.*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其他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的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要求,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m*),初期雨水收集后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至喷淋系统;生产废水(碱洗废水、树脂酸洗废液、树脂碱洗废液、沉锂母液、地面清洗废水等)经处理后进入MVR蒸发器蒸发,冷凝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所有回用水须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 (GB/T*****-****)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加强固废管理。须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等要求,做好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堆(存)放、分质处理(置)、管理等工作。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做好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的分区贮存;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冷却液、电容器、电路板、废树脂、废擦拭物等危险废物,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净化渣、精滤渣、废水处理污泥等,须进行固废属性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进行规范管理;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分区采取防渗措施,落实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防渗要求,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类标准。公众参与情况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号)的要求,正式开展工作后,建设单位于****年**月**日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网站进行了第一次网上公示;第二期公众参与调查是在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完成后,建设单位通过在郴州日报数字版、项目周边张贴公告的方式进行了第二次环境信息公示,时间为****年*月**日,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号)的要求于****年*月**日、****年*月*日在《郴州日报》进行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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