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和顺县自然资源局石料拍卖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晋中产交〔****〕第**号晋恒通拍公字〔****〕第**号受委托,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联合******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堆放于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坪松乡岳波石籽厂厂区内的石灰岩,堆占体积为***** m*,约*****吨,参考起拍价:******元。注:以上标的以现场展示实物为准,委托人及拍卖人不对拍卖标的的数量及质量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二、拍卖时间:****年*月**日**时**分开始。三、拍卖地点: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自然资源局*楼会议室。四、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上午*:**-**:**;下午**:**-**:**);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查看联系人:裴先生 ****-*******五、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报名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自然人报名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报名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现场报名:有竞买意向者,请于报名截止日****年*月**日**:**前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持有效证件和竞买保证金缴款凭据到山西省晋中市晋华街道菜园西街**号新晋南苑*#商业楼***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买人于****年*月**日**:**前将竞买保证金汇至以下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人与汇款人名称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备注竞买人名称),保证金不计利息:竞买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小写:***,***.**元)账户名称:******开 户 行:******晋中道北支行账 号:******************.特别提示: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有任何一项未完成的,均不能取得竞拍资格,由此造成的风险和后果全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六、联系人:*.******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晋华街道菜园西街**号新晋南苑*#商业楼***温先生 ****-******* ************.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市民之家*号楼****号张先生 ****-*******七、特别约定:*.拍卖标的按照现状进行拍卖,标的交割以现场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和委托人对标的质量、数量、瑕疵(若有)均不作任何担保,亦不对标的可能存在的显性或者隐性瑕疵承担责任。拍卖人通过拍卖图录、状态报告等方式对拍卖标的所作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竞买人自行对标的进行实地查看以便全面了解,实地查看标的时须与标的所在地负责人沟通协商好外运等相关事宜。竞买人报名参加本标的竞买,视为已对拍卖标的完成现场查看并接受标的所有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视为已沟通协商好外运等相关事宜,对自己竞买行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本次拍卖标的移交人即委托人(和顺县自然资源局)依标的现状向买受人(买受人是指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移交标的。拍卖文件所述数量仅供参考,不作为移交的依据。*.拍卖标的成交,买受人需在*日内交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按成交价款为基数*%的拍卖佣金和按成交价款为基数*%的交易费。竞买保证金可抵顶成交价款。*.买受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质量及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拒签资料、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拍卖人与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扣除,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买受人在接到拍卖人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须持《拍卖成交确认书》至委托人处移交标的,标的移交之后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再负责;若五个工作日内未办理接收手续,则视为买受人自愿放弃该标的的所有权,委托人可另行处理,已支付的成交价款不予退还。*.委托人自移交之日起,视为标的物责、权、利已移交,买受人须自行保管,并自行负责做好本标的资源的看护、保全、数量明细记录等工作。如因任何意外导致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组织外运工作,提货区域须按照委托人指定区域实施,运输和场外处置等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运输过程需符合交通、环保等相关要求,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施工现场破坏、环境污染、噪音污染、道路房屋损坏、人员安全等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自行负责处理沿线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和清理工作,拍卖人和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标的移交手续由买受人与委托人办理,委托人不提供税票,在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交易费以及标的可能涉及的保管、装卸、搬运、清理、运输、销售、使用、质量、安全及其他一切责任及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全额承担。**.拍卖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