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中道路交通违法车辆扣留公告【20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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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播放 正文 以下车辆(附表)****年**月至****年**月因涉及交通违法行为,已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其驾驶人、所有人和管理人均未按规定期限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请车辆的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月内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或车辆合法来源证明,到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勤务五大队接受处理(地址:渝中区化龙桥瑞天路***号,电话:********),逾期将对车辆依法处理。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勤务五大队 ****年**月**日附表.docx相关新闻 政策原文 附件获取 相关推荐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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