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关于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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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关于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N****-**-****)招标文件,现做出如下答疑澄清:*、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页)投标人业绩中:“*、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食堂服务项目业绩,每提供*个得*分,本小项最高**分。”建议将“投标人具有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食堂服务项目业绩”改为“投标人具有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食堂或大中专及本科院校食堂服务项目业绩”。答复: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大中专及本科院校属于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所含范围内。*、针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对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的“***.******.***技术部分(**分)”做出调整,最终调整后技术部分评分办法如下表所示。附件食堂答疑澄清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