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妇联+法院”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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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区妇联、区法院举行会签仪式,共同签署《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方案》,旨在促进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动建立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会签文件明确了人民法院和妇联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职责任务,强调两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同时细化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规定,建立健全联动机制,为扎实推进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健全了制度保障。下一步,区法院、区妇联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共同致力于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准确执行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规范、科学、有效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增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做出贡献。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