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关于调整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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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保缴费单位: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施方案》(皖人社发〔****〕**号)有关规定,现就调整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则,完善基准费率和费率浮动调控机制。自****年*月*日起,全省实行统一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政策,一类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均按国家基准费率标准执行,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以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各类建设施工单位,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费或工程合同价的*.*‰缴纳工伤保险费。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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