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全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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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项目比选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重要部署,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拟在总结各市县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开展全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 我厅将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全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对此实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全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 二、实施时间:****年*月至****年*月 三、实施地点:海口市、儋州市、琼海市、万宁市、文昌市、东方市、五指山市、澄迈县、临高县、定安县、屯昌县、昌江县、琼中县、陵水县、白沙县、保亭县、乐东县、洋浦经济开发区(备注:三亚市无乡镇综合文化站,不参加评估定级) 四、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需立足本地实际,设计评估定级工作机制、评估方式、工作流程,制订评估标准和等级必备条件,遴选评估专家并安排专家到各市县对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工作进行实地检查评估工作。专家将根据检查的情况和各市县上报的材料情况综合进行评比,评出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等级后由我厅上报文旅部,后对上等级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进行命名、颁牌。经费预算**.*万元。 五、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 (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六、报价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二)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五)财务会计制度; (六)项目具体实施方案; (七)开展相关活动经验的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七、评定标准 (一)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 (二)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相关经验; (三)按照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合理制定方案,操作性强,实施效果好。 八、报价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刻光盘密封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至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号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公共文化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恕不接收。 九、结果公示方式 比选结果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官网(阳光海南网)上公示*个工作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 十、签订合同 确定中选单位后,由中选单位与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